高压合金管道焊接技术
2017-08-30 来自: 河北欧特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952
管道焊接技术标准
金属管道种类繁多、数量大,使用工况千差万别。我国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应用标准体系,标准之间差别很大。当然,由于金属管道的工况,如温度、压力、介质、环境等不同,标准有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例如,电力电站管道高压、高温、蒸汽介质居多;石化、石油管道受压、腐蚀介质居多;化工行业管道还有剧毒介质(如氯气);机械行业压力容器,按使用情况及工况分成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按容器类别分成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船舶管道有高压的蒸汽管道、主机冷却的海水管道(承压及受腐蚀)、污水管道(承压及受高温)、燃油输送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等,在不同的工况条件下运行。以下择要介绍一些基本标准。
一、压力管道分类
1. 压力管道的定义
压力管道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管道。 ① 输送GB5044①《职业性接触毒物性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② 输送GB5016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③ 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及液化气体的管道。 ④ 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焊、有毒以及有腐蚀性或高温工作温度不小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⑤ 上述四项规定管道的附属设施(弯头、大小头、三能、管帽、加强管接头、异径短管、管箍、仪表管、嘴、漏斗、快速接头等管件;法兰、垫片、螺栓、螺母、限流孔板、盲板、法兰盖等连接件;各类阀门、过滤器、流水器、视镜等管道设备,还包括管道支架以及安装在压力管道上的其他设施)。
① GB5044分为四级(与99容规相同):极度危害(1级)<0.1mg/m;高度危害(2级)0.1~1mg/m;中度危害(3级)1.0~10mg/m;轻度危害(4级)>10mg/m。
② GB5016标准对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两类,甲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不大于10%(体积),乙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不小于10%(体积)。
GB5016标准对液态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按如下分类:
甲A类 15℃的蒸汽压力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甲B类 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闪点小于28℃;
乙A类 28℃≤闪点≤45℃的可燃液体;
乙B类 45℃<闪点<60℃的可燃液体;
丙A类 60℃<闪点≤120℃的可燃液体;
丙B类 闪点≥120℃的可燃液体。
压力管道焊接规范规程标准
压力管道规范规程很多,焊接规范规程也不少,现摘录部分规范规程供读者在工作中参阅。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154号(摘录)
1) 压力容器分类
① 按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见表7。
② 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五种,见表8。
③ 介质毒性程度的分级和易燃介质的划分,参照GB 5044,分为四级;
极度危害(Ⅰ级),最高允许浓度<0.1mg/m3;
极度危害(Ⅱ级),最高允许浓度<0.1~1.0mg/m3;
极度危害(Ⅲ级),最高允许浓度<1.0~10mg/m3;
极度危害(Ⅳ级),最高允许浓度≤10mg/m3。
④ 压力容器按适用范围分类(一、二、三类压力容器)。
按99容规第2条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分类,见表9。
2) 焊接工艺和焊工
(1)压力容器焊接工定的要求
① 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接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头,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头,以及受压元件的耐腐蚀堆焊层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② 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符合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③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焊接设备、仪器以及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检定和校验。评定试件应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技术熟练的焊接人员(不允许聘用外单位焊工)焊接。
④ 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经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应发给有关的部门和焊工,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2)焊接压力容器的焊工
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焊。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制造单位检查员应对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